扭送与逮捕之间主要区别是什么?
2026-05-07成都刑事律师
扭送与逮捕之间主要区别是什么?
1.执行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公民都可以实施扭送行为,但逮捕则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来执行。
2.适用条件有别:扭送适用于发现有人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刚犯下罪行后被发现的情况;相比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逮捕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等条件。
3.程序差异:扭送是一种即时性的行为,无需事先经过批准;而逮捕前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并且在特定情况下还需报请上级检察机关批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扭送后多久内必须将人交给警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发现现行犯罪行为时,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对于扭送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将人交给警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限制。但基于保护人权的原则以及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处理的角度出发,一旦实施了扭送行为,应当尽快(通常理解为立即或最短时间内)将被扭送人移交给最近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权利的行为,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必要时,可以要求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提供补充材料,也可以自行调查核实。
虽然扭送与逮捕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但在具体操作时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种措施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