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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不适用假释的情形?

2024-10-17成都刑事律师

有哪些不适用假释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不适用假释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于累犯,无论犯了什么罪,刑期有多长,都不允许假释。这是因为累犯说明罪犯人身危险性很大,很难保证假释后不会犯罪。
  2.对于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因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这些犯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权利个人权利和公共安全因此,对这类罪犯适用假释可能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3.即使罪犯的刑期不到10年 减刑后有期徒刑,其原罪属于上述暴力犯罪的,不得假释。这是为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假释逃避法律制裁。

有哪些不适用假释的情形?

假释考验期再犯是什么?

  1.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重新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这是因为假释考验期是对罪犯进行调查教育的时期如果在此期间又犯新罪,说明没有真正改造,不符合假释的目的。
  2.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这意味着,如果假释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其假释将被撤销,同时,他将受到新罪与原罪的惩罚。

累犯与假释关系有哪些?

  1.累犯与假释有着密切的关系。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了一定罪行的犯罪分子。由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大,假释不适用于累犯。
  2.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制度,旨在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对于累犯和犯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由于人身危险性极大,很难保证他们假释后不会犯罪因此,法律规定不得对这些罪犯适用假释。
  3.需要注意的是,假释考验期满,并不意味着罪犯完全摆脱了刑罚的影响。
  1)即使假释考验期满,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在宣判前发现有其他犯罪未判决的,仍将实行数罪并罚。
  2)因此,假释考验期是对罪犯进行考察教育的重要阶段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假释规定,才能尽快完全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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