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再犯罪的算不算累犯?
2024-03-29成都刑事律师
拘役再犯罪的算不算累犯?
拘役刑满后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指在法定期限内又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的犯罪分子。
累犯的性质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其,拘留是一种刑事处罚。如果罪犯在刑满释放后再犯,无疑将被列为累犯。
一般累犯的定义是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应当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的犯罪分子。这里的“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明确了一般累犯的刑事责任比拘留重,这个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普通累犯的认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两起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2.两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的。
4.犯前罪时,罪犯已年满18岁。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包括几个方面:1.罪犯必须因特定的罪行而受到惩罚。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具体罪的。特殊累犯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一般累犯。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无论在何时再犯,均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