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2023-07-30成都刑事律师
监狱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监狱假释的条件是:1.被判处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表现良好,没有累犯危险的。
3.在特殊情况下,最高法院批准假释。
4.于累犯以及因重大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期的,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罚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在决定罪犯的假释时,应该考虑假释后对他们所居住的社区的影响。
监督假释考验期的人由谁来负责?
假释考验期限由公安机关监督。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罪犯的假释,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
(2)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案件,着重审查犯罪分子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应当予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