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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

2023-07-25成都刑事律师

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诉讼程序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委托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

中止诉讼和诉讼中断有什么区别?

  中止诉讼与中止诉讼的区别是:
  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后者是因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期间。
  三种法律效力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同意履行义务(承诺)。些原因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不同,都是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所施的行为。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诉讼程序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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