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4年以上​可以执行​缓期吗?
2023-06-20成都刑事律师
诈骗罪4年以上可以执行缓期吗?
4年以上诈骗罪不一定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判处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表现出自责。
(三) 没有再犯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当事人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诈骗罪坐了多少年牢?
诈骗罪的量刑依据诈骗数额,分别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内容如下:1. 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1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上的,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即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骗取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诈骗数额在四千元以下的,处罚款。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为管制处罚。5000元,拘役3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1个月。数额为一万元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元,增加刑期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