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2023-06-16成都刑事律师
适用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减刑的适用条件如下:1. 主体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条件适用。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 如果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表现突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是否缓期执行?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减刑,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罪犯被判处死缓,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适用减刑规定。
具体的减刑规则是: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将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减刑的期限是多少?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减刑是有期限的,相应减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通常情况下,减刑期间必须遵守以下限制:
1.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