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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2023-06-08成都刑事律师

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和财产刑。我国的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要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没收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没收的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 没收财产是一种处罚方法。这是没收财产的法律属性。具体来说,没收财物和罚款一样,都属于财产刑的范畴。这一特点使得没收财产刑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赋予了没收财产刑与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合法性和强制性。
  2.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
  3. 没收财产内容是强制无偿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首先,其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对没有触犯刑律而只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只能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其次,刑罚的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现有的财产,这是没收财产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最大区别。

财产没收是如何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均由人民法院执行。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实施。
  关于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需要,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 必须是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所负的债务。
  2.肯定是合法债务。
  3.必须由债权人请求。犯罪分子所负债务的偿还,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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