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刑事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缓刑和假释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缓刑和假释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2023-05-18成都刑事律师

缓刑和假释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撤销缓刑、假释的情形有:
  1.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或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一个月以上的。

  3.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经执法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缓刑和假释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缓刑最多判几年?

  缓刑五年以下。
  法律规定,缓刑最高可判5年。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试用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终审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提出上诉、抗诉后,第二审维持原判的,从第二审判决终审之日起计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的,其中一罪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增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缓刑不适用于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通常被称为“死缓”,而且是送去监狱,所以要注意区分。

缓刑是如何实施的?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缓刑的具体执行方法如下:
  1. 人民法院对宣告缓刑的判决,应当在依法确定之日起立即交付执行。
  2. 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检查。
  3. 实行相对责任保证和经济保证的办法,促使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 回访和考察。
  5. 试用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公告。

©2025 成都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