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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实施处罚管制?

2023-05-16成都刑事律师

谁来实施处罚管制?

  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实施它们。

谁来实施处罚管制?

什么样的惩罚是控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罪犯不被关押,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仍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工作,劳动期间应同工同酬。管制期间不少于3个月但不超过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和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量刑控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
  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应当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管制适用范围有哪些?

  1.犯罪性质轻,危害较小。根据我国刑法,可控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婚姻家庭犯罪。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犯罪性质都不是很严重,社会危害较小。
  2. 减少人身危险。管制并没有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而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因此,受到控制处罚的罪犯一定是危险性较小的人。出于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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