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交易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股权收购交易的准备阶段会有怎样的风险?
2022-08-23成都刑事律师
公司股权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股权收购交易的准备阶段会存在怎样的风险?
1、初步明确股权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核实目标公司的工商资料和年检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核实股权转让方的主体资格及信用记录,如股权转让方系个人,个人身份信息是否属实;如系企业,卖方的工商资料应当查实,关注卖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收集目标公司信息来源产生的风险
收集目标公司的信息来源包括公司官网信息、媒体公开信息和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信息。对于股权收购方而言,不同的信息来源由于可靠性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相比,公司官网信息和媒体公开信息可靠性相对较低。因而,股权收购方应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去伪存真,才能避免单一来源信息可能带来的误导性。
3、聘请中介机构,防范股权收购的过程风险
股权收购是项复杂的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股权收购的股份买卖协议签订之前,收购者必须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以对目标公司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
4、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规避股权收购的过程风险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
5、股权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
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此外,转让股权是否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是否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及法律是否对股权转让存在限制或禁止性规定,也需要注意类似的事项。
股权的交易程序有哪些法律关系?
股权的交易程序中主要有下列几种法律关系:
1、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法律关系;
2、股东与拟受让其股权的当事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法律关系;
3、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依法配合完成股权转让事宜的法律关系;
4、其他法律关系。
